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49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 1900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东大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沙棘茶(代用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广东大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沙棘茶(代用茶)(生产日期:2019-12-13,规格型号:75g(2.5g×30袋/盒)/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002432506,经检验,咖啡因不符合《食品中西布曲明等化合物的测定》(BJS 20170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06.82元及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多批次不合格产品并案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问题原因进行了研讨,发现其原因系过程控制不严及认为操作不当,配料员在配料过程中是按2015版Q/WST0006S-2015代用茶标准进行的配料,而公司下达生产指令是按新版Q/WST0006S-2018代用茶标准下达的。当事人针对上述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认真研究原有工序的不足并改进生产工艺,在关键工序上要确保质量,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水平,最大程度上避免出现失误。

二、江西秦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平台(网店)销售的、标称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肚子茶(代用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江西秦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平台(网店)销售的、标称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肚子茶(代用茶)(生产日期:2020-05-18,规格型号:30g(3g×10)/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003937362,经检验,咖啡因不符合《食品中西布曲明等化合物的测定》(BJS 20170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06.82元及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多批次不合格产品并案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问题原因进行了研讨,发现其原因系过程控制不严及认为操作不当,配料员在配料过程中是按2015版Q/WST0006S-2015代用茶标准进行的配料,而公司下达生产指令是按新版Q/WST0006S-2018代用茶标准下达的。当事人针对上述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认真研究原有工序的不足并改进生产工艺,在关键工序上要确保质量,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水平,最大程度上避免出现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