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46号
依据《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复核,对丹宝1号等马铃薯、甘薯、谷子、高粱、大麦(青稞)、蚕豆、豌豆、油菜、花生、亚麻、向日葵、甘蔗、大白菜、结球甘蓝、黄瓜、番茄、辣椒、西瓜、甜瓜、苹果、柑橘、葡萄、桃、茶树共24种农作物440个品种予以登记,对中敖谷8号等谷子、高粱、油菜、花生、向日葵、甜菜、黄瓜、辣椒、西瓜、甜瓜、梨共11种作物86个品种予以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
依据《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复核,对丹宝1号等马铃薯、甘薯、谷子、高粱、大麦(青稞)、蚕豆、豌豆、油菜、花生、亚麻、向日葵、甘蔗、大白菜、结球甘蓝、黄瓜、番茄、辣椒、西瓜、甜瓜、苹果、柑橘、葡萄、桃、茶树共24种农作物440个品种予以登记,对中敖谷8号等谷子、高粱、油菜、花生、向日葵、甜菜、黄瓜、辣椒、西瓜、甜瓜、梨共11种作物86个品种予以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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