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1〕1110号),涉及我省食品经营企业2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商场销售的 “香蕉(专业)NW&W1”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商场销售的 “香蕉(专业)NW&W1”(购进日期:2021-06-07)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1000000001530542”,经检验,吡虫啉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7月2日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汉阳商场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香蕉(专业)NW&W1”50Kg,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汉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二、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吴家山店销售的 “油麦菜散”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吴家山店销售的 “油麦菜散”(购进日期:2021-05-28)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1000000001530521,经检验,氟虫腈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7月1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吴家山店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油麦菜散”12Kg,销售10.88Kg,正常蔬菜损耗1.12Kg,无库存。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