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2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1〕1376号),涉及我省食品经营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枝江市董市镇综合市场易礼翠销售的 “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枝江市董市镇综合市场易礼翠销售的 “泥鳅”(购进日期:2021-07-13)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1000000360200103”,经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枝江市董市镇综合市场易礼翠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11元和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枝江市董市镇综合市场易礼翠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原因是未严格执行经营过程控制,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当事人承诺加强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