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1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决定对青原高等马铃薯、甘薯、谷子、高粱、大麦(青稞)、蚕豆、豌豆、油菜、花生、亚麻(胡麻)、向日葵、甘蔗、大白菜、结球甘蓝、黄瓜、辣椒、西瓜、甜瓜、苹果、柑橘、梨、桃、茶树、橡胶树等24种农作物343个品种予以登记,对龙谷38等谷子、油菜、向日葵、甜菜、大白菜、结球甘蓝、黄瓜、番茄、辣椒、西瓜等10种农作物92个品种予以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决定对青原高等马铃薯、甘薯、谷子、高粱、大麦(青稞)、蚕豆、豌豆、油菜、花生、亚麻(胡麻)、向日葵、甘蔗、大白菜、结球甘蓝、黄瓜、辣椒、西瓜、甜瓜、苹果、柑橘、梨、桃、茶树、橡胶树等24种农作物343个品种予以登记,对龙谷38等谷子、油菜、向日葵、甜菜、大白菜、结球甘蓝、黄瓜、番茄、辣椒、西瓜等10种农作物92个品种予以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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