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32号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规定,清河县山楂生产技术服务协会等单位申请对“清河山楂”等56个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见附件1)。
“平泉滑子菇”等65个获证产品申请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变更。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及公示,准予变更。现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见附件2),原登记证书收回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第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信息变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