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63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和《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92号)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6家单位研制的禽流感(H5+H7)三价DNA疫苗(pH5-FJ(H5-Re13)株+pH5-SX(H5-Re14)株+pH7-YN(H7-Re4)株),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生产毒种变更备案审查,现发布该疫苗产品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研制的兔出血症病毒杆状病毒载体二价灭活疫苗(VP60株+SC株),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应急评价,现发布该疫苗产品的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兽药产品目录
- 2.工艺规程
- 3.质量标准
-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兽药产品目录
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禽流感(H5+H7)三价DNA疫苗(pH5-FJ(H5-Re13)株+pH5-SX(H5-Re14)株+pH7-YN(H7-Re4)株) |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华派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海利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
兔出血症病毒杆状病毒载体二价灭活疫苗(VP60株+SC株) |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苏州沃美生物有限公司、青岛蔚蓝动物保健集团有限公司 |
附件: